4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
新疆银行于2016年12月份正式开业,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家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而库尔勒银行成立于2009年2月,是由库尔勒市城市信用社改建而来的一家城商行。
据了解,吸收合并完成后,库尔勒银行将以新疆银行分支机构的形式存在。目前来看,对客户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只是根据监管要求,可能需要注销其中一张一类卡。
从规模上看,截至2022年末,库尔勒银行资产规模约为211亿元,而新疆银行在2023年9月末的资产规模达到了1139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22年,新疆共有6家法人城商行。一段时间以来,新疆中小法人银行改革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新疆银行吸收整合库尔勒银行、农信社一揽子改革化险工作相继启动,成功申请5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部分农合机构资本金。以地州为单位统一法人实施改革,《阿克苏地区农合机构统一法人改革方案》顺利获批。
早在2021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就牵头组织开展了新疆银行、库尔勒银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在财政厅相关公告中曾提到,该举措参考了四川、山西等兄弟省份做法有助于推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在新疆银行之前,已有四川银行、山西银行、辽沈银行、中原银行等城商行采取了不同的合并重组的方式改革化险。
据了解,四川银行是在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与原凉山州商业银行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中原银行是在本行基础上,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成立,新疆银行采取的正是此种模式。
不同于上述几家银行,山西银行是以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采用合并重组的方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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