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 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截止2025年,全省200家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力争打造50家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按照《若干措施》,我省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邻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加强边远山区、坝上地区、脱贫地区等特殊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巩固提升乡村一体化管理成果,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并且参与承接政 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此外,我省将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距离县城较远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并逐步对标县级医院水平,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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